环球时报2月14日报道 2月13日,世界贸易组织(WTO)首次裁定中国违反贸易规则,称其对进口汽车零部件征收大额关税,认为这一行为违背了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美联社以“世贸条例首次对中国不利”,路透社以“美官员:美国赢得对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规则的官司”为题进行了报道。世贸组织研究会常务理事周世俭在接受环球时报·环球网采访时表示,世贸组织的这项裁定毫无公平可言,是对发达国家的明显偏袒,中国并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点此看周世俭对事件的更多评论]
诸如奔驰C级等“入门级”豪华车因国产化率较低最易受影响
中方表示:正认真研究WTO裁定
新华网日内瓦2月14日电(记者刘国远)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14日在一项声明中说,中方正在认真研究世贸组织专家组关于欧盟、美国、加拿大三方起诉中国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措施一案的初步调查结果。
声明说,中方正在认真研究世贸组织专家组向各当事方散发的中期报告(初步调查结果),准备向专家组提交评论意见。中方尊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在专家组作出此案的最终裁决之前,不对报告进行评论。
据世贸组织相关人士透露,世贸组织专家组13日向欧、美、加、中四个当事方散发了关于汽车零部件争端的初步调查结果,结果基本上支持欧、美、加的观点,认为中国对超过整车60%以上的进口零部件按整车征税的做法违反相关贸易规则。
专家组的初步调查结果要经过各当事方大约三周时间的审阅和评论之后才能成为最终结果,而最终结果还要经过全体世贸组织成员审议并通过之后才能成为正式裁决。按照争端解决程序,当事方还可以就正式裁决结果提出上诉。
中国翻案机会微乎其微 尚无上诉成功先例
东方早报报道 根据WTO规则,判决一旦下达,若中国拒绝改变相关政策,上诉国家和地区将有权对中国实施制裁。WTO专家组的初步调查结果要经过各当事方大约3周时间的审阅和评论之后才能成为最终结果,而最终结果还要经过全体世贸组织成员审议并通过之后才能成为正式裁决。按照争端解决程序,当事方还可以就正式裁决结果提出上诉。WTO关于此事的正式报告将在3月公布,中国还有上诉的机会。但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认为改变判决结果的机会微乎其微,“迄今还没有哪个争端解决小组作出过与初步裁决不一致的最终决定。”
WTO国产化率裁定仅影响国产豪华车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从目前来看,影响的范围仅仅局限于类似奔驰和宝马汽车这些高端豪华车型。”著名分析师贾新光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由于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的配套标准无法达到豪华车型的要求,目前奔驰、宝马的国产化率都很难达到40%。所以,一旦WTO裁决中国政府取消国产化率的门槛要求,这对于豪华品牌来说是利好消息。”这是一份滞后的裁决,实际上国内大多数的汽车厂家早就达到了40%的国产化率,部分厂家的车型的国产化率甚至超过90%。
相关背景 《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
自2005年4月1日起我国对汽车零部件进口开始实施新机制:《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进口汽车零部件在国内组装整车进行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所进口的汽车零部件凡构成整车特征的,必须按整车适用税率征税,由此前的10%调整为25%。
这些进口关税税率被提高的汽车零部件包括车身、发动机、变速器、底盘、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等,一般都可用于拼装整车。商务部官员称,提高这些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的作法符合国际惯例,有利于防止一些企业进口大量零件拼装汽车导致中国关税流失。